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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民诉称没有领到实物补偿款,到安置地耕种被打伤

2025-02-20 22:06:51 来源: 作者: 责任编辑: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

 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,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,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,举一反三,加以改进,更好为群众服务。近日,四川省冕宁县宏模镇山河村七组村民王某清致函有关部门,反映涉及其本人的一起错案,至今二十多年没有得到公正解决的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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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1999年当地政府修建大桥水库,我户没有领到应得的实物补偿款,到安置地去耕种和使用由乡、村组划分给我户土地时被人打伤住院。请求乡里依法处理有所争议土地使用权无果,请求县里按移民政策支付我户应得实物补偿款也被拒绝。

    为此,我户起诉到当地法院,法院以(2007)川凉中行终字第30、31号判决结案。我户不服判决,因为一审过程中,我户没有完全辨论权,没有完全举证权,提供给法院部分证据没有当庭质证;二审、再审以及检察监督过程中,法官、检察官拒绝审查我户所提供的核心证据。要求政府(行政主体)提供证据,政府提供不了,便在我户申诉过程中,生命安全最危机时候,原住地库区村、组不按政策办事,不准我户居住在自己家里,渡过难关,便实施打砸、偷抢、放火。如要临时安全,让你签字你就得签字。让人感觉到很恐怖。二十多年以来,全家没有生活来源,现无家可归。

    由于原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,我户向最高法(包括第五巡回法庭)申请审查该案,最高法要求找检察机关复查。2009年以来,我户多次申请省高检复查此案无果;多次申诉到最高检,最高检将申诉材料转到省高检,省高检将材料转到州检察院。而州检察院则以检察一次为由不再检察,他们没有复查义务,让我户去找法院。就这样,最高法推给检察院,检察院推给法院,没完没了。本应依法由中级法院审理一审案件,却被压到县级法院,县法院不敢查明事实情况。

    百姓利益无小事,一枝一叶总关情。恳请上级领导能够设身处地为民着想,依法依规公正处理。我的诉求,希望能让最高人民法院(包括第五巡回法庭)提审此案或四川省高级人民检察院复查此案,并依法依规解决我户移民问题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。

来源:华夏民生网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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